一、定义
助业小额信用贷款(以下简称“助业贷”)是本行支持我县正处于创业阶段的创业者们为了创业发展而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对象为全县范围内通过本行评级授信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且有适合自身发展项目的个体工商户、手工业者、家庭农场主等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从事该行业经营时间不低于两年;
(三)经营场所和经营者户口所在地原则上须在本行网点服务区域内;
(四)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诚实守信,在他行无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额度不超过5000元,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有连续三个月以上业务流水,且日均余额原则上不小于2万元;
(七)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用途
“助业贷”贷款用途主要为支持创业者自身发展小商业、加工业、手工制造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其它违法活动。
四、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额度
(一)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贷款利率应执行本行贷款利率规定;
(三)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
(四)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